刘律师,您好!
我的妹妹97年就读于湘潭烟草学校,是自己考上的公费中专生,去的
时候是包分配的。可是在临毕业的前一个月,湖南省烟草系统出台一个政
策,中装生不包分配,而且这个规定不是全省的,只是针对包括怀化和其
他几个市在内的,请问,这样的情况合理吗?适用于我的妹妹吗?因为她
去的时候是可以分配的,如果知道毕业会取消分配,也许我们就不上这个
学了,要不我们的学费不是白花了吗?而且她马上就要毕业了,也在不分
配范围之内吗?当时因为我们不懂法律,所以也服从不分配了,我的妹妹
就以临时工的身份和当地烟草公司签订了合同,但是现在是第7年头了,
单位却要在今年的12月31日之后,不再和我妹妹签定合同。原因是有规定
如果临时合同签订10年的话,就必须给当事人转正,我绝得很不公平,不
但书白念了,连临时工的机会都不给,而且我的母亲原来就是烟草公司的
职工,我本人自己考学没要照顾,像其他老同志的子女都照顾了1个可以
上班,我妹妹应该给予照顾呀,而且我妹妹的爱人也是没有工作,情况很
不好,全家人都很烦心,刘律师,麻烦您费心给予解答,谢谢您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