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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建国律师
所在城市:
湖南省-长沙市
执业证号:
18012002110591
执业事务所:
湖南万和联合律师所
地址:
长沙市韶山路北86号鑫天大厦8楼
邮箱:
cslawyer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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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评警察叔叔为雷锋叔叔打官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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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,现在已经签了就业协议书,只在应聘意见里签了 名。{没有违约条件}学校也盖章了,如果不想去算不算违约,用不用交违 约金。
2006/11/18 0:00:00
你好:根据合同法的规定,合同一般情况下在双方签章后及发生法律 效力,合同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.从你讲的情况看来你和用人单位 的合同已经成立,如果你不履行协议,你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,不管 对违约责任有没有约定.
回复者:律师
2006/11/21 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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