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律师:
你好!
我是一名大3在校本科的学生,很快我就要面临取消学籍处分。现在
我很着急,想向您咨询一下
事情具体是这样的:我们学校为了迎接2007年的国家教学评估,在国
庆10月3号到10月7号期间对2003级——2005级所有以前考试挂科学生举行
一次补考。根据考前所掌握的信息,学校对这次考试采取“批发”的态
度,所以监考应该不那么紧。在此之前学校也没有实行考前考试规章学
习,由于学校有上一年学分不足30要留级的规定,我同班同学担心他有门
课过不了,所以叫我去替他考试。由于我们对这次考试的认识方面的原
因,所以我就答应帮他去考试了。很不幸在10月6号下午第一堂考试被监
考老师抓住,并移交给学校。学校按照校规的规定,给予我们开除学籍的
处分……
事情发生到现在,我们所有的人包括有的老师在内,认为这次补考作
弊就要取消学籍是不可能,顶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。对我们的处分是由学
校校长会议决定的,其中的原因也只有校长们才知道!!!
我是来自农村的学生,为了我们两兄弟读书,爸爸妈妈在外7年没有回
家。家里谈不上有背景找关系解决这件事情。所以我想咨询校刘律师,我
们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否有他的偏颇之处。国庆节假日之期突然举行补考,
而且我们在这之前对于学校有关规定不是很了解,(学校没有进行过有关
规定的学习,学校所依据的学生手册差不多每年都新改版,每班只发2
本,从来没有传到过我中)
刘律师打扰您在百忙中抽空看我的问题,学校文件就要下发我们手
中,您认为我这件事还有没有补救的余地。我不想看着爸爸妈妈失望伤
心,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这件事情。我也很想读书,麻烦您帮帮忙
此致
敬礼